在特定时段(如开工前期、年末等)超报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业主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
④加强图纸审核和现场调查,将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交底时提前予以解决,避免因此造成停工或返工。
⑶搞好协调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监理要搞好承包人、业主、设计单位、监控单位、甲供材料或设备的供应商等的沟通协调,及时反应施工进展情况、下步施工安排、目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等,使参建各方及时了解目前工程进展情况和下步需要已方落实的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非承包人的问题(如施工现场提供迟缓、计量支付不及时、工程变更批复不及时、承包人要求解决的问题答复不及时、承包人对业主和监理的指示或指令有异议等),监理应迅速组织各方协商讨论,及时解决,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因此而引起承包人索赔。
⑷把好甲供材料或设备的进场关
把好甲供材料或设备的进场关,包括甲供材料或设备能否按计划进场并满足工程进度需要,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等,尽量避免因甲供材料或设备的问题而引起承包人的索赔。
⑸避免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索赔
对于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索赔,监理可以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监理随时掌握当地材料设备的价格走向,及时协助承包人调整施工计划,将材料设备的涨价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及时按合同条款进行价格调整,合法、合理减少承包人因材料设备涨价的风险,避免引起索赔。
2、工程索赔的处理
精心做好引起工程索赔预防工作,就可以积极地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在索赔的处理方面我们更应严格把关:
⑴进行时效检查 一旦接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应首先检查索赔报告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 年版)规定:53. 1条“如果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他应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 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53.3条“在根据第53.1 款规定发生索赔意向书后的21 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另一期限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如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上述账目应认为是一笔暂时账目。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账目和索赔理由。并在此索赔事件终止后21 天之内送出最后账目。承包人还应将本款规定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账目的复制件送交业主”。对于超出规定时效期限的索赔,视具体情况有权拒绝,同时对有效索赔应及时处理。
⑵调查研究鉴别真伪。应通过资料查阅和现场调查鉴别索赔报告的真实性。如感到索赔资料不够真实,应组织承包人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实测,以证明该项索赔是否真实,所以处理索赔报告时应该调查核实,去伪存真。
⑶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对实际发生的索赔事件,往往是合同双方均负有责任,对此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审核,以确定合同双方应承担的费用。
⑷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这就要求:一是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二是对于形成索赔的,仍要积极处理,如对于停滞的人员和机械,可以调配到别处使用,降低索赔金额。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索赔的预防和处理对于工程投资控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处理施工合同履行中的索赔问题时除了做好以上工作,还须从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合同管理等各方面入手,积极去探索、去实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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